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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宁夏科协2024年学术交流及学会能力提升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

来源:学会部   发布于:2024-06-07

各有关全区学会(协会、研究会)、有关单位:

  按照自治区科协《关于申报2024年学术交流及学会能力提升项目的通知》(〔2024〕54号)有关要求,经组织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公示、会议研究等程序,现将2024年自治区科协学术交流及学会能力提升项目立项结果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1)。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实施要求

  各项目须于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

  (一)创新平台能力提升项目

  1.项目实施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项目实施,紧紧围绕自治区“六新六特六优”产业、“科创中国”宁夏行动,开展成果转化、技术攻关、学术交流、科技咨询、人才培养等科技服务,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有效服务科技经济融合发展。

  2.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实施单位应明确工作重点、进度安排、项目工作目标、资金使用方向,及时提交项目信息及结题材料。

  (二)学会规范化建设项目

  1.项目实施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项目实施,基层“三会”要与全区学会积极对接,有效引进人才资源、科技资源、学术资源,围绕当地产业发展,开展学习培训、学术交流、技术指导、课题合作等科技服务,促进基层“三会”能力提升。

  2.县区科协要加强对基层“三会”的指导,做好项目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到位、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3.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实施单位应明确工作重点、进度安排、项目工作目标以及资金使用方向,加强资金监管,及时报送项目信息及结题材料。

  (三)学术交流项目

  1.项目实施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项目实施,邀请产、学、研、政等方面具有代表性的相关人员参与,多角度表达科学见解,探讨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法和途径。

  2.项目实施单位要营造平等、宽松、自由的学术氛围,鼓励客观、独立、诚信的意见表达。

  3.在活动举办前,实施单位须向自治区科协报送活动方案及进行重大活动及意识形态审核备案;及时报送活动信息、进展情况、工作成效以及项目结题材料。

  二、经费支出要求

  项目经费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须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资金预算使用,不得用于日常办公经费支出,不得用于捐款、赞助、对外投资、基建等支出,不得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它支出。

  (一)创新平台能力提升项目经费主要用于科技咨询、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学术交流等工作支出;

  (二)学会规范化建设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联合开展学习培训、学术交流、技术指导、课题合作等工作支出;

  (三)学术交流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专家劳务费、交通费、活动场地费等项目相关的业务支出。

  三、资料报送

  请各项目实施单位填写项目任务书(附件2)和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3)。电子版请登录自治区科协官网(http://www.nxdzkj.org.cn/)通知公告栏中下载,于2024年6月14日(星期五)18:00前将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至自治区科协学会学术部。任务书须要素齐全,包括预期目标、工作任务和考核指标、计划进度、项目成果,须明确列出项目经费支出预算及测算依据等内容。

  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规定组织实施项目。自治区科协将对项目实施情况、项目成果等情况,进行跟踪管理,拟组织业务专家及财务专家对项目开展中期及结题验收和效果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申报评审的重要依据,对违规使用、恶意套取项目资金的行为,按规追责。

  创新平台能力提升项目联系人:杨清5085190

  学会规范化建设项目联系人:王国平5085156

  学术交流项目联系人:周莉5085156

  电子邮箱:nxkxxhb@163.com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广场西路自治区科协学会学术部(750011)

  

       附件:1.宁夏科协2024年度学术交流及学会能力提升项目立项名单

            2.宁夏科协学会学术项目任务书

            3.宁夏科协学术交流及学会能力提升专项绩效目标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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